消委會:電動車充電服務投訴增 涉充電量不足收費指示欠清晰等 X
15/01/2025 12:21
<匯港通訊>      消委會表示,去年共收到179宗有關電動車充電服務的投訴,較前年的122宗有所增加,當中包括充電量不足、充電位被佔用、收費指示欠清晰等。

其中一個個案的投訴人在所住屋苑停車場通宵充電,但發現充電樁會在半夜突然停止充電,例如有一次曾充電667分鐘,只充了44kWh,另一次充719分鐘只充了41.1kWh,投訴人指充電公司是按時加按量收費,認為自己蒙受金錢損失。充電公司回覆消委會指,充電站受充電設備限制,系統會在電力驟降時停止充電,導致充電不足,對此致歉,並同意退回多收款項,投訴人最終接受退款。

另一個案的投訴人駕駛某品牌電動車到商場同一品牌公司的中速充電站,購買1小時充電服務,總泊車時間1小時40分鐘,總收費166.2元,當中16.2元是充電費,其餘150元是40分鐘的「閒置費」。投訴人指充電站沒有張貼閒置費告示,並且理應可獲自家品牌的充電優惠,認為是濫收費用,要求退還多收費用,但該公司指應用程式有列明充電費和閒置費,客人需要先輸入特定的「充電邀請碼」才可享有品牌優惠。投訴人不滿,公司亦堅拒退款,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另外,消委會引述外國測試報告,指出不同電動車的充電時間相當參差,電量由10%快速充電至80%,所需的充電時間由17分鐘至48分鐘不等,相差31分鐘;電動車充電池容量與續航力未必成正比;即使屬於同一類別的電動車,能源效率差別亦可以很大。 (ST)

#消委會  #電動車充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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